(2016年4月5日修訂并經黨政聯席會審核通過)
為進一步做好我院畢業生就業工作,充分調動各部門及個人在就業工作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全面、客觀的評價各畢業班就業工作,提高我院畢業生就業質量,促進畢業生就業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結合我院就業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考評原則
1、本著客觀、公正、注重實效的原則,全面考評各畢業班畢業生就業工作。
2、考評工作每年進行兩次,在八月底與十二月底完成評比并獎勵。
第二條考評指標
1、考研(碩士或博士)錄取率:
被錄取的研究生人數(含保送生)占班級學生總數之比率。
2、簽約率:
截至8月20日前各班簽約(含西部計劃、基層計劃、簽訂三方協議人數)占班級學生總數減去考研錄取人數之比率。
3、初次就業證明:
截至8月20日前就業證明人數占班級學生總數減去考研錄取人數、簽約人數之比率。
4、最終就業率:
按照學校最終系統公布的就業率。
第三條積分辦法
1、考研錄取率:
第一名6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1分。
2、簽約率:
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2分;第四名1分。
3、初次就業證明:
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第四名1分。
4、畢業班級學生在大學階段受到學校處分,一次扣1分,在初次就業率班級里一次性扣除,以后不再重復扣。
5、各項考核積分由班級輔導員(班主任)申報,學院就業領導小組審核。
第四條考核步驟
1、自評。各班級根據考核積分填表申報,并將結果于次年1月20日前交學院考核領導小組進行核對。
2、審核。學院考核領導小組根據積分情況進行審核評定。
3、獎勵。學院在以上工作的基礎上,每年對就業工作成績突出的班級進行獎勵。獎勵對象為學生班級輔導員(班主任)。
第五條獎項設置
1、初次就業率先進班級獎
考研錄取率、簽約率、初次就業證明的總和,按照得分從高到低排名,居學院所有畢業班前二名(注:本科生初次就業率最低必須達到85%;研究生達到學校平均數且初次就業率必須達到80%方可獎勵)。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000元。獲獎班級的獎金獎勵給該班級輔導員(班主任)。
2、最終就業率先進班級獎
按照得分從高到低排名,居學院所有畢業班前二名。第一名1200元,第二名800元(且最終就業率最低必須達到學校平均數以上方可獎勵)。獲獎班級的獎金獎勵給該班級輔導員(班主任)。
3、單項獎。分就業市場開拓獎、考研(深造)獎
(1)就業市場開拓獎。主要獎勵上一年度工作中,在就業市場開拓上,邀請用人單位來學校招聘,其邀請者給予獎勵,一家用人單位每錄用一人,獎勵 200元;10人及以上獎勵3000元
(2)考研(深造)獎。用于獎勵班級考取研究生和出國深造比例較高的班級,比例達40%以上獎勵1000元;30%以上獎勵800元、20%以上獎勵500元。獲獎班級的獎金獎勵給該班級輔導員(班主任)。
第六條當年受到學校處分的個人一律不能獎勵
第七條生效與解釋
本實施辦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執行。未盡事宜,由學院就業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安徽財經大學法學院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