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7日院黨政聯席會議修訂)
為了公開、公平、公正地做好我院優秀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遴選工作,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安徽財經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安徽財經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院法學專業實際,現公布本實施細則。
一、組織領導
法學院成立推免遴選工作領導小組、推免遴選工作督查小組和專家審核小組。推免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任組長,小組成員由學院領導班子成員、碩士點導師組負責人和畢業班輔導員組成,負責本學院推免生的申請組織、審查、考核、選拔等工作。推免遴選工作督查小組在學校推免遴選工作督查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的監督、檢查。專家審核小組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組成,對申請推免資格學生的科研創新成果等內容進行審核鑒定,并組織相關學生在學院內進行公開答辯。整個推免遴選過程落實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制度。
二、推薦對象、遴選條件與指標分配
(一)推薦對象
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我院應屆畢業生。
(二)遴選條件
1.思想品德優良。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2. 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425分及以上。本科前三年必修考試課總評成績名列所在專業所有學生前30%,成績計算依據為原始成績,補考重修成績不予計算。
3. 學術研究興趣濃厚,具有一定的科研創新潛質和較強的專業素質能力。側重于考察在期刊、報紙上獨立或以第一作者公開發表學術論文,各類科技、學術類競賽等。
4. 獲獎情況。主要包括各類榮譽稱號(如優秀大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各類競賽獲獎(如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等),在精神文明及和諧社會創建活動(見義勇為、志愿服務、支教扶貧等典型事例)中作出貢獻。
5. 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身心健康。
(三)指標分配
由學校推免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分配。
三、推免生候選人總成績組成與具體計算方法
(一)推免生候選人總成績組成
推免生總成績由必修考試課總評成績、獲獎情況、科研與創新能力成績三部分組成。其中:六個學期必修考試課總評成績占70%,獲獎情況占15%,科研與創新能力占15%。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推免生候選人總成績=本科前三年必修考試課總評成績×70%+獲獎情況成績×15%+科研與創新能力成績×15%。
(二)考試課總評成績計算方法
必修考試課總評成績=本科前三年必修考試課成績總和÷考試課課程數量
(三)獲獎情況成績計算方法
學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項加分情況時,原則上只取最高分一項。
1. 獲獎情況成績由常規性獲獎、競賽類獲獎、精神文明及和諧社會創建活動獲獎成績三部分組成。其中,常規性獲獎成績占40%,競賽類獲獎成績占50%,精神文明及和諧社會創建活動獲獎成績占10%。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獲獎情況成績=常規性獲獎成績×40%+競賽類獲獎成績×50%+精神文明及和諧社會創建活動獲獎成績×10%。
2. 常規性獲獎成績由以下部分分值加總后,根據具體公式計算而成。
國家級獎學金
獎項類別 | 加分標準(每人次) |
國家獎學金 | 15分 |
國家勵志獎學金 | 10分 |
(有多項加分,只取一項最高分)
校三好學生獲獎計分分值表(每學期評獎)
獎項類別 | 加分標準(每人次) |
校三好學生標兵 | 8分 |
校三好學生 | 6分 |
院三好學生 | 3分 |
校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 | 3分 |
校優秀團員 | 2分 |
(有多項加分,只取一項最高分)
獎學金獲獎計分值表(每學期評獎)
獎項類別 | 加分標準(每人次) |
學習優秀獎 | 一等獎5分;二等獎3分;三等獎2分 |
綜合素質獎 | 4分 |
科研論文獎 | 4分 |
學習進步獎 | 2分 |
精神文明獎 | 2分 |
社會工作獎 | 2分 |
社會實踐獎 | 2分 |
文藝活動獎 | 2分 |
體育活動獎 | 2分 |
(有多項加分,只取一項最高分)
學生職務及相關榮譽稱號計分分值表(每學年評獎)
類別 | 加分標準(每人次) |
校長助理、校學生組織副部長以上 | 4分 |
學院學生組織副部長以上、社長 | 3分 |
班長、團支書 | 1.5分 |
其他班級職務 | 1分 |
《法學探索》 | 執行主編以上3分、編輯2分 |
(有多項加分,只取一項最高分)
推免生候選人根據以上分值表加總自己的常規性獲獎分數,得到各自常規性獲獎總分。最終的常規性獲獎成績由“各推免生候選人常規性獲獎總分”與“推免生候選人中常規性獲獎最高總分”的比值構成。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常規性獲獎成績=常規性獲獎總分÷推免生候選人中常規性獲獎最高總分′100
3. 競賽類獲獎成績由以下部分分值加總后,根據具體公式計算而成。
國家級、省級、校級大型競賽獲獎計分分值表
競賽名稱 | 競賽名次 | 加分標準 |
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國家級) | 一等獎 | 15分 |
二等獎 | 10分 |
三等獎 | 6分 |
其他獎項 | 3分 |
全國實踐之星大賽(國家級) | 一等獎 | 15分 |
二等獎 | 10分 |
三等獎 | 6分 |
其他獎項 | 3分 |
“外研社杯”全國英語演講、寫作大賽(國家級) 大學生挑戰杯(國家級) | 一等獎 | 15分 |
二等獎 | 10分 |
三等獎 | 6分 |
其他獎項 | 3分 |
安徽省級法學類賽事;“淮海杯”模擬法庭大賽、“龍圖杯”全國高校法庭辯論賽、南仲紫金杯模擬仲裁庭大賽等面向全國高校的法學專業類競賽 | 一等獎 | 12分 |
二等獎 | 8分 |
三等獎 | 5分 |
其他獎項 | 3分 |
“外研社杯”全國英語演講、寫作大賽(省級) 大學生挑戰杯(省級) | 一等獎 | 10分 |
二等獎 | 8分 |
三等獎 | 6分 |
其他獎項 | 2分 |
“外研社杯”全國英語演講、寫作大賽(校級) 大學生挑戰杯(校級) | 一等獎 | 6分 |
二等獎 | 4分 |
三等獎 | 2分 |
其他獎項 | 1分 |
安徽省百所大學百萬學生科普創新創意大賽(省級) | 一等獎 | 10分 |
二等獎 | 5分 |
三等獎 | 3分 |
其他獎項 | 2分 |
安徽省百所大學百萬學生科普創新創意大賽校內選拔賽(校級) | 一等獎 | 6分 |
二等獎 | 4分 |
三等獎 | 2分 |
其他獎項 | 1分 |
大學生“自立自強”演講比賽(校級) | 一等獎 | 6分 |
二等獎 | 4分 |
三等獎 | 2分 |
其他獎項 | 1分 |
安徽財經大學職業規劃大賽(校級) | 第一名 | 6分 |
第二名 | 4分 |
第三名 | 2分 |
其他獎項 | 1分 |
(有多項加分,只取一項最高分)
其他競賽獲獎和個人綜合素質競賽獲獎計分分值表
競賽級別與名次 | 加分標準 |
全國性競賽 | 一等獎 | 12分 |
二等獎 | 8分 |
三等獎 | 5分 |
其他獎項 | 3分 |
全省、片區性競賽 | 一等獎 | 8分 |
二等獎 | 6分 |
三等獎 | 4分 |
其他獎項 | 2分 |
廳(校)級競賽 | 一等獎 | 5分 |
二等獎 | 3分 |
三等獎 | 1分 |
其他獎項 | 0.5分 |
院級競賽 | 一等獎 | 2分 |
二等獎 | 1分 |
三等獎 | 0.5分 |
其他獎項 | 0.3分 |
(有多項加分,只取一項最高分)
同時有國家級、省級、校級大型競賽獲獎與其他競賽獲獎和個人綜合素質競賽獲的,二者只能選其一。
所獲獎等級,沒有標明“一、二、三等獎”的,視為“其他獎項”。
推免生候選人根據以上分值表加總自己的競賽類獲獎分數,得到各自競賽類獲獎總分。最終的競賽類獲獎成績由“各推免生候選人競賽類獲獎總分”與“推免生候選人中競賽類獲獎最高總分”的比值構成。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競賽類獲獎成績=競賽類獲獎總分÷推免生候選人中競賽類獲獎最高總分′100
4、精神文明及和諧社會創建活動獲獎成績由以下部分分值加總后計算而成。
精神文明及和諧社會創建活動獲獎計分分值表
獎項名稱 | 獎項等級 | 加分標準 |
見義勇為獎、志愿者服務獎、支教扶貧獎 | 國家級 | 20分 |
省部級 | 10分 |
廳(校)級 | 5分 |
其他類 | 2分 |
(有多項加分,只取一項最高分)
國家級、省部級和廳級獲獎以政府或政府部門公章為準。如沒有政府或政府部門公章一律認定為其他類。推免生候選人根據以上分值表加總自己的精神文明及和諧社會創建活動獲獎分數,得到各自精神文明及和諧社會創建活動獲獎總分。最終的精神文明及和諧社會創建活動獲獎成績由“各推免生候選人精神文明及和諧社會創建活動獲獎總分”與“推免生候選人中精神文明及和諧社會創建活動獲獎最高總分”的比值構成。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精神文明及和諧社會創建活動成績=精神文明及和諧社會創建活動獲獎總分÷推免生候選人中精神文明及和諧社會創建活動獲獎最高總分′100。
四、科研與創新能力成績計算方法
科研與創新能力成績由以下部分分值加總后,根據具體公式計算而成。
本實施細則所稱論文是指法學院本科學生發表于公開出版物上的學術論文。如在《法學探索》發表的論文又發表在其他刊物上,僅計算其中最高分數。
期刊、報紙類學術論文發表計分分值表
等級 | 期刊、報紙范圍 | 加分標準(每篇論文) |
A | 在CSSCI來源期刊上發表的論文 | 50分 |
B | 在CSSCI擴展版北大核心期刊上發表的論文 | 30分 |
C | 全國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學報及外文期刊論文 | 15分 |
D | 其他學術期刊、報紙(統計分數不得超過10篇) | 2分 |
E | 法學院《法學探索》雜志(統計分數不得超過2篇) | 1分 |
(有多項加分,只取一項最高分)
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計分分值表
項目類別 | 加分標準 |
國家級 | 排名1(15分);排名2(排名1得分的50%);排名3(排名1得分的40%);排名4(排名1得分的30%);排名5(排名1得分的20%)。 |
省級 | 排名1(10分);排名2(排名1得分的50%);排名3(排名1得分的40%);排名4(排名1得分的30%);排名5(排名1得分的20%)。 |
(有多項加分,只取一項最高分)
安徽財經大學大學生科研創新基金項目計分分值表
項目類別 | 加分標準 |
校級重點 | 排名1(10分);排名2(排名1得分的50%);排名3(排名1得分的40%);排名4(排名1得分的30%);排名5(排名1得分的20%)。 |
校級一般 | 排名1(6分);排名2(排名1得分的50%);排名3(排名1得分的40%);排名4(排名1得分的30%);排名5(排名1得分的20%)。 |
(有多項加分,只取一項最高分)
推免生候選人根據以上分值表加總自己的科研與創新能力分數,得到各自科研與創新能力總分。最終的科研與創新能力成績由“各推免生候選人科研與創新能力總分”與“推免生候選人中科研與創新能力最高總分”的比值構成。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科研與創新能力成績=科研與創新能力總分÷推免生候選人中科研與創新能力最高總分′100。
五、推薦遴選程序
1. 個人申請。凡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到法學院法碩中心報名并提交1-6條材料的紙質版與電子版:
(1)本人推免申請書(含思想政治表現、科研能力及獲獎情況等,手簽字);
(2)思想品德考核表(手簽字);
(3)六學期課程成績及英語六級情況表;
(4)獲獎成績表(原始計分)分類統計表;
(5)科研與創新能力成績(原始計分)分類統計表;
(6)申報材料清單;
(7)大學英語六級成績報告單、獲獎證書及科研成果(原件和復印件);
(8)安徽財經大學學歷生學習成績表(教務處蓋章;原件和復印件)
(9)安徽財經大學法學院2018級前六學期必修考試課成績排名
具體申報所需表格,見附件壓縮包。
2. 學院審核和推薦。學院專家審核小組對申請者的相關材料(科研創新成果、論文、競賽獲獎等)的真實性進行審核,排除抄襲、造假、冒名及有名無實等情況,并組織相關學生在學院進行公開答辯,專家審核小組及每位成員都要給出明確審核鑒定意見并簽字存檔。答辯全程錄影錄像,答辯結果公開公示,未通過審核鑒定或答辯的學生不得推薦。學院推免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對申請者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根據學院推免生遴選實施細則以實名投票的方式對所有申請推免的學生進行強制排序,在法學院網頁(http://www.bwbcoffee.com/)上公示遴選出的推免生名單(含姓名、專業、綜合測評成績等),公示期為3天。
3. 學校審核公示。研究生院將學院經過公示的推薦名單報學校推免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將校推免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的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將學校按國家下達的推免生指標遴選出的推免生信息上傳至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
六、其他
有直系親屬申請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的教師應回避一切與推免相關工作。
本細則從2017級學生開始執行。